市局专题学习《中共共产党问责条例》 2016-09-30
近日,市局召集全体党员干部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河源局党组书记朱国辉原文宣读并讲话。 会议强调,《问责条例》原则鲜明、指向明确、方式具体、程序清楚、要求严格,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遵循。局党组就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提出四点要求:一是深刻学习领会《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内涵实质,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重要学习内容,组织经常性学习;二是认真履行职责,局领导、科室负责人要将各自肩负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落到实处;三是加强督促检查,要对照《廉洁自律准则》和《问责条例》、《处分条例》,不断学习、检查、督促、找差距,真正做合格党员;四是要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优化工作作风,严格按相关要求做好财务支出、外出调研、政府采购、人事任免等工作。 会上,大家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并纷纷表示,接下来,将进一步学习《问责条例》,切实做到内化于心、外践于行;经常对照《问责条例》的内容,查找自身差距和不足,深挖根源,立行立改,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不断提高党性修养,做一名讲政治、重公道、业务精、作风好的党员干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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