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机构设置

    2018-04-18

1、办公室

(1)负责起草本地区邮政业发展规划以及行业发展重大问题的研究。

(2)负责协调地方政府,将行业规划、邮政设施的布局和建设纳入本地城乡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管理并指导规划实施。

(3)负责贯彻执行国家邮政法律法规,指导本地区行业法制建设,负责组织行业普法工作,有立法权的地市负责起草本地区邮政行业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草案。

(4)负责本级邮政监管机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拟定邮政行政执法责任制并组织实施,做好执法证件的管理工作。

(5)负责处理本级行政诉讼并配合做好行政复议工作。

(6)负责贯彻落实行业的科技、标准等政策。

(7)负责承办本级机关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8)综合协调局内重要政务、事务,负责本区域内党政机关等协调工作。机关秘书、文电、会务、文书档案、印章使用与管理、政务公开、机要保密和重大事项的督办、起草综合性文稿等工作。

(9)负责信访工作,组织办理地方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建议和提案。

(10)负责对外宣传,做好电子政务建设和政府网站的日常管理和政务公开工作,编发邮政政务信息。

(11)负责机关财务工作,加强财务预算管理和资产管理。负责机关政府采购工作。

(12)负责本局干部的考察、任免、调配等人事管理工作。

(13)负责本局公务员教育培训、考核、工资福利、休假、计划生育及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14)负责本局聘用人员的管理工作。

(15)协助开展本地区邮政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16)负责局党群、纪检监察、行风建设等工作。

(17)负责机关后勤管理工作及其他行政事务管理。

(18)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2、行业监管科(机要通信科)

(1)贯彻国家普遍服务、特殊服务标准,依法监督本地区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义务的履行和服务质量,保障并逐步提高本地区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水平。

(2)掌握本地区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的基本情况,建立健全邮政普遍服务基础数据信息库。

(3)协调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和落实保障普遍服务、特殊服务的政策并监督实施。

(4)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本地区邮政普遍服务财政补贴或普遍服务基金使用的监督。

(5)负责建立本地区邮政普遍服务、机要通信等监管报告制度并组织实施。

(6)依法负责审核本地区邮政企业分支机构设置或者撤销、邮政普遍服务业务开办或停办的申请,提出处理意见。

(7)负责组织对本地区邮政企业贯彻执行邮政服务价格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对违反价格政策的行为提出处理意见。

(8)监督检查本地区机要通信工作,保障机要通信安全,协调并监督机要通信独立作业系统和生产组织方式的落实。

(9)负责本地区社会监督员管理,组织开展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的社会监督工作。

(10)依法对邮票销售实施监督检查,负责处理本地区涉及邮票管理的有关工作。

(11)承办“扫黄打非”相关工作。

(12)负责掌握本地区邮政市场的基本情况,建立健全相关市场主体的基础数据信息。

13)负责依法监管本地区邮政市场,规范邮政市场经营秩序,维护公平竞争。

14)负责依法查处侵犯信件寄递业务专营权的行为,维护信件寄递业务的经营秩序。

15)依法开展本地区快递等邮政业务市场准入的相关工作,承担市场准入后的日常监管工作。

16)负责协调与公安、国家安全等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加强对邮政通信与信息安全的监管管理,确保邮政通信与信息安全。

17)负责组织制定本地区邮政市场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应急通信保障预案,组织协调从事邮政业务的企业落实相关预案。

18)负责建立完善本地区邮政业统计工作制度,建立统计工作体系,负责统计工作的监督和管理;提供行业经济运行分析及信息服务。

19)负责监督、保障本地区快递服务质量,协助省邮政业消费者申诉受理中心处理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服务质量的申诉和举报等有关事务,依法查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

20)负责对本地区集邮市场的监督检查和相关管理工作。

21)负责对本地区邮政用品用具市场的监督检查和相关管理工作。

22)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相关新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邮政局 版权所有      备案序号:京ICP备08008301号
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邮政局
State Post Bureau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