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局组织召开《快递暂行条例》宣贯会议 2018-05-21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邮政行业法治建设,深入推进《快递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贯工作,5月15日,广东省邮政管理局组织召开《条例》宣贯会议。 会议从《条例》立法背景、指导思想、立法过程、制度安排等四方面对《条例》进行了详细解读,强调了《条例》的重要地位,并就下阶段《条例》宣贯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 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条例》出台的重大意义,珍惜立法成果,切实做好《条例》宣贯实施各项工作,做到“五个坚持”。一是坚持“眼界向上、眼光向下”,进一步找准定位、明确目标。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政策支撑,进一步优化行业发展环境。三是坚持质量引领、创新驱动,进一步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益。四是坚持安全保障、责任落实,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能力。五是坚持包容审慎、放管结合,进一步提升行业治理能力和水平,坚定不移地推进“快递强省”建设,推动快递业高质量发展。 省局机关全体干部和省快递行业协会、省内主要快递企业负责人在主会场,各市局、行业协会及主要快递企业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转自:广东省邮政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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